为检验上海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阶段性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公安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公传发〔2013〕378号)要求,近日,市消防委制定了《上海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评验收办法和验收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文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及各项备查工作。
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自评验收办法
2.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验收申请
3.区(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评验收标准
4.街(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评验收标准
上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