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爆料,近日福建省晋江市第三停车场发生火灾。现场大伙肆掠,黑烟滚滚,目测将有数百辆甚至上千辆所扣电动车、摩托车被烧毁。一些身着制服的交警、城管等执法人员正在紧急转运尚未被烧起的车辆,幸亏并无人员伤亡。据悉,关于扣车场发生火灾的事故,已经不止一次。
从视频现场来看,这是一个专门存放一些废旧车辆(被查扣的所谓非法车辆)的扣车场,成千上万的两轮车,包括摩托车和电动车整齐排列。而这样的扣车场在广东、深圳、海口、上海、福州、厦门等一些城市大量存在。其内部存放的车辆,都是从市场马路上抓扣的所谓非法车辆。我们可以看到,大火已经烧了一个圆圈,大量车子已经化为灰烬。
可怜这些车子还没有被拆卸或者变卖,就付之一炬了。这恐怕对某些以查车扣车为由谋取私利的人而言,是一种损失。
2017年7月7日,广东深圳南山交警大队南头扣车场发生火灾。警方通报称,起火的属报废电动车,火情由电动车内电池短路漏电引起。 着火的位置靠近关口一路,过火面积大约25平方米。据扣车场一名保安介绍,这次大火烧毁的电单车有六七十辆。
2018年3月17日,上海徐汇区龙吴路一个停放非机动车的停车场发生火灾。被烧毁的非机动车焦黑一片,横七竖八地歪倒在一起,停车场中央堆放着大量共享单车……持续了大概四十分钟左右,火光很大。”一各相邻工厂的保安向媒体回忆了当晚停车场内的火灾。消防部门初步判断火灾为废弃电瓶车自燃引起。
如今,电动车摩托车,包括共享单车成为普通百姓出行的基本代步工具,但也造成了一些交通乱像,于是一些地方政府动辄禁摩限电,查车扣车,把矛头指向了弱势的普通百姓。久而久之,所查扣的车辆堆积如山,形成一座座的“大坟场”,场面蔚为壮观。殊不知,但凡摩托车、电动车、共享单车,其材质都是易燃物质,尤其是电动车由于线路老化等原因,最易发生自燃,以至于发生火灾。
一旦其中有一辆车子起火燃烧,很快就会蔓延到周围车辆,难以迅速扑灭,群众的财产损失且不说,但是那排放到空气的浓烟将对空气造成的污染就很“壮观”,一辆电动车燃烧两分钟所释放的毒烟能迅速让一大家子人丧命,而数百辆电动车燃烧,所产生的毒烟对周边人群和环境的危害程度可想而知,这恐怕与当前国家的环保政策有些不相符合吧?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表示,《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法条还规定,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然而,令人愤怒的是,一些人不仅不能妥善保管这些车辆,甚至还中饱私囊,变卖扣车场内的车辆的行为。对此,有人敢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