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应急局制定印发了《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将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事后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更规范透明。
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该《通知》印发后,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将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以更好地监督和保障行政执法活动。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将推行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明确审核机构、范围、内容、责任,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使执法者不能越过权力的边际,守住法律的底线。
下一步,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将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化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