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日前联合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煤矿企业复工复产十项措施,助力疫情防控期间我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
措施明确煤矿企业要将疫情防控作为复工复产的先决条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细化安全技术措施,将疫情防控具体措施融入人员返岗健康筛查、劳动施工组织设计、日常安全生产巡检各个环节;结合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安全生产实际,紧盯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不折不扣抓好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优化井下施工组织,严格执行限员规定,原则上不得进行启封密闭、瓦斯抽放等作业,最大程度减少作业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不生产、复工验收不达标不生产、应急准备不充分不生产,确保我区煤矿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系统安全运行、煤炭稳定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