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消防救援支队召开《火灾事故调查物证管理暂行规定》等五项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制度宣贯会,会议宣传贯彻了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的《火灾事故调查物证管理暂行规定》、《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火灾调查登记规定(试行)》、《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火灾事故认定审查制度》、《火灾调查每查一评规定》、《火灾调查常抓常议工作制度》五项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制度。
黑龙江省鹤岗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火调技术科通过多媒体课件讲解并点评了2020年以来各大队办理的一般程序火灾案卷,从调查程序,火灾认定,调查取证,现场勘验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评查,指出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进一步规范了火灾调查的程序。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立足本职岗位。强调各大队长是火灾调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充分认识到火灾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突出地位,要落实常抓常议工作机制。二是要加强理论学习,打牢工作基础。既要抓基础,又要与时俱进、开拓思路,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科学高效。三是要注重工作细节,树立良好形象。要培养一丝不苟、观察入微的习惯,以客观现场为依据,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确保整个调查工作经得住历史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