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福建三明市将乐县古镛镇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将乐县天一服装百货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发出全市乡镇委托执法以来的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标志着支队在进一步推动消防执法“关口前移”,破解“最后一公里”执法落地瓶颈迈出了关键一步。近年来,三明支队在推进乡镇(街道)消防组织建设、村居“智慧用电”改造、“风展红旗如画消防宣传进苏区”等系列举措的基础上,以委托乡镇(街道)消防执法改革工作为牵引,进一步优化理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机制,农村“小火亡人”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靶向施策,全力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今年2月,支队以呈阅件的形式专题向市政府呈报《关于深刻吸取“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多发教训切实加强基层基础火灾防控工作的建议》,并就乡镇(街道)消防执法改革提出工作建议。市政府余红胜市长、黄建波常务副市长(时任)、王锡章副市长分别做出批示,肯定支队做法,要求“支队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研究”。支队顺势而为,起草《三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对加强乡镇消防工作、委托乡镇消防执法工作进行了明确。同时,推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将消防安全纳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为各地推动乡镇(街道)消防执法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二、坚持精准发力,全速推动工作有序开展。支队成立由主官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业务科室及各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专班实体运行,建立每周“会商、研判、调度”机制,及时制发“工作指引”,调整、明确阶段性任务,确保工作按期完成。支队指导各大队起草《关于提请将消防监督执法事项纳入乡镇综合执法事项清单的报告》,督促大队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乡镇(街道)消防执法工作进度,明溪、清流、将乐等地县委书记、县长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并做出批示。在此基础上,支队全面梳理消防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监督员挂点联系乡镇(街道)工作机制,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业务实地指导,现场培训消防检查规程,为乡镇(街道)在授权范围内正式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提供基础保障。
三、坚持上下联动,全程跟进工作落地见效。支队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支队主官第一时间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4月份,市委办下发了《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意见》(明委办发〔2020〕7号),进一步明确乡镇消防工作职责。支队领导多次走访市委编办,推动市委编办在乡镇改革总体方案中增加消防执法改革内容,同步下发指导意见,统一全市各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中的消防工作内容。各大队参照支队的做法,积极推动乡镇(街道)消防执法改革落实落地,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力推动的局面。期间,支队领导、大队领导多次深入基层乡镇开展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征集乡镇对于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坚持顶层设计,全面压实基层责任链条。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支队推动相关部门明确“三项职责”:一是明确由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二是明确综合执法办公室承担消防部门委托的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三是明确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具体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检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健全和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职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落实“三项保障”:一是强化编制保障。明确乡镇党政内设机构设置综合执法办公室,受消防救援机构委托,承担部分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等具体工作;核定至少1名事业编制,设立消防救援岗,专门从事乡镇消防工作。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各乡镇整合设立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财政核拨。三是强化机制保障。各乡镇加快整合现有站所、县直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和资源,实行联合执法,实现乡镇执法队伍“1+N”职能,并根据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部门授权委托,制定乡镇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做到有据可依。
五、坚持快速突破,推进委托执法落地生效。经多方考察借鉴并与三明市司法局充分沟通,支队制定《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了委托执法机构、受委托执法主体、委托执法权限、委托执法方式、委托执法程序和委托执法责任,全市11个县(市、区)出台《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实施方案》,91个乡镇(街道)签订消防委托执法协议。同时,支队与三明市司法局就乡镇(街道)消防执法人员资格事宜达成初步培训考核意向,借助省司法厅执法资格改革永安试点契机,积极解决乡镇(街道)专职消防人员持证上岗问题。接下来,支队还将在将乐召开全市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现场会,通过固化工作机制,以点带面的方式切实打通消防工作在基层末端的“最后一公里”,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