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消防执法质量水平,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支队不断完善执法例会、集中法制审核、集体议案、执法积分等制度,明确各防火监督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按照裁量标准开展执法,按照《消防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消防监督执法手册》,规范执法语言,明确执法环节程序要求,全面落实网上执法和信息公开化,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等监督执法器材全面运用,实现执法的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质量评查。支队定期开展督查、检查、评查,通过执法案件交流评议,组织执法人员对口检查,个案评比通报等形式,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程序,规范文书的填写,严格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出具的法律文书规范、合法、有效。严格落实规范化建档要求,支队机关进一步强化指导职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业务传授和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当前消防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指导。支队成立技术帮扶互助小组,结合日常蹲点检查、执法稽查、火灾事故调查等活动,积极开展对大队的检查指导和帮扶,重点“互联网+政务”和“互联网+监管”业务指导,稽查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时介入,进行检查指导,并督促落实整改。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执法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有效破解基层执法难题。
四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支队切实加强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制发全市消防监督执法岗位全员练兵方案。同时,支队通过夜学、集中培训、在线视频、综合考试等形式开展防火干部业务培训活动,积极邀请地方专家及业务骨干进行理论知识授课。同时,开展基层干部到支队轮训跟班学习,并实施分岗位人员业务比武竞赛,以竞赛促学习,以竞赛促提高,不断提升全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